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

女子公园招嫖 将嫖客骗到出租屋抢劫杀害

本报讯 (记者唐红杰、钟达文 通讯员王创辉)近日,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重判决了一伙以色诱方式抢劫的犯罪团伙,其中一位主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,其余的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至死缓不等的刑罚。

  据了解,这伙犯罪分子在2006年年初就开始作案,他们主要在石龙镇中山公园以招嫖为诱饵,引诱被害人到出租屋内实施抢劫,并致多名被害人重伤甚至死亡。

  不给“小费”就施暴

  该犯罪团伙成员李某林、易某华伙同“眼镜”及另外一男一女于2006年年初密谋“发财”,商定由被告人易某华和另一女子在东莞市石龙镇中山公园招嫖,然后将嫖客带回事先租好的石龙镇毛屋某出租屋内实施抢劫。

  2006年2月5日18时许,易某华和另一女子将王某欣、曾某两位“嫖客”带至上述出租屋。此前,李某林已躲在该出租屋的床底下,“眼镜”和另一男子则在屋外望风,伺机作案。王某欣和曾某进入出租屋后感觉到情形不对,准备离开时,易某华马上拉住两人,并向他们各索要40元小费。王某欣、曾某不同意并执意离开。此时,守在屋外的“眼镜”和另一名男子冲进屋内,李某林也从床底下爬出来,对王某欣、曾某进行殴打。王某欣、曾某挣脱逃跑,李某林独自追赶,用弹簧刀朝王某欣的胸部捅了一刀,不过王某欣还是带着重伤逃出了魔掌。

  被害人重伤后死亡

  受害者谢某凤就没那么幸运了。2006年6月10日19时许,李某林、易某华故伎重施,两人伙同多人以招嫖为名引诱谢某凤进入某出租屋。待谢某凤进入房内,王某平、李某林、林某随即冲进去对谢拳打脚踢,李某林更抓住谢某凤的头不断撞向地板。后为逼迫谢讲出银行卡密码,王某平用铁水管击打谢的臂部、腿部、背部等部位。李某林、林某轮流用铁水管殴打谢某凤的背部、手臂、头等部位。但谢某凤始终不肯说出银行卡密码。12日,谢某凤被人发现时已死亡。 (本文来源:广州日报 )

(编辑:zwj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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